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昨天針對龜山區承恩砂石場崩塌,造成路過小黃戴姓司機遭活埋慘死案漏夜偵訊,其中劉姓廠長涉犯過失致死罪嫌重大,有串證之虞向地院聲請羈押;桃園地方法院上午召開聲押庭,法官審酌劉涉犯過失致死罪,犯罪嫌疑重大且被告之供述與證人供述不符,足認有湮滅證據與勾串證人之虞,法官裁准羈押禁見與通信。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桃園地檢署12日晚間就桃園市龜山區東萬壽路承恩砂石場發生側牆坍塌意外,造成路過計程車戴姓駕駛遭活埋死亡案,檢方漏夜偵訊向地院聲請羈押,桃園地院上午召開聲押庭,針對劉姓廠長涉案過程進行審訊,下午2時許,聲押庭結束,法官裁定羈押禁見,並禁止通信。
桃園地院指出,法官訊問劉姓廠長,其供述已涉犯過失致死罪,劉之供述與證人供詞不符,且劉的行動電話內通訊軟體電磁紀錄有滅失之情,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確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之羈押原因。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此外,衡酌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確保本件後續偵查、審判順利進行等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劉姓廠長因羈押而人身自由與防禦權受限制程度,兩相比較權衡,認為非予羈押顯難保全後續偵查、審判順利進行,認為劉姓廠長確有羈押與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更多新聞】
►違規砂石場罰不怕 鄭文燦下令「全市總體檢」:必要時停工撤照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緬甸進口佛像藏雙獅地球標海洛因磚 市價上億!台中新竹逮5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