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災戶注意!花蓮啓動農損現金救助申請 即日起至23日止

▲▼「圓規」肆虐,花蓮農作物飽受暴雨強風侵襲受災嚴重。(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圓規」肆虐,花蓮農作物飽受暴雨強風侵襲受災嚴重。(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受圓規颱風外圍環流影響,連日大雨致花蓮縣內農作物陸續傳出損傷,縣長徐榛蔚會同農業處等相關單位,第一時間勘察災情,並請農業處協同花蓮區農業改良場、農糧署東區分署等相關單位,儘速啟動救助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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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受災農友儘速復耕復建,保障其收益,經立法委員傅崐萁及縣府向農委會積極爭取,農委會已於13日先行公告本縣受損嚴重農作物大豆、食用玉米、香蕉及玉里鎮、富里鄉的稻米為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品項,受災農民可自14日起至10月23日止(遇假日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至耕地所在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所需受災證明。

農業處說明,本次公告現金救助品項救助額度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大豆每公頃為2萬4千元、食用玉米每公頃為3萬6千元、香蕉每公頃為7萬5千元、稻米每公頃為1萬8千元。

農業處進一步說明,農民申請現金救助時,請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檢具相關文件至公所辦理,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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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處呼籲,本次災害救助受理期限至10月23日止(遇假日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請符合申請資格的農民儘速前往辦理,勿讓己身權益受損。花蓮縣政府也會持續就農友需求,全力和農委會發聲爭取,讓農友在這波豪雨災情中的損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