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台東警察分局馬蘭派出所於日前獲報台東市更生路某檳榔攤內有歌唱聲音,員警立即到場後進入店內附設的卡拉OK包廂,發現伴奏音樂播放著,有4名男子在內,其中1名男子手握麥克風,口罩拉下準備唱歌,桌上擺著吃過的泡麵,和1杯杯的酒精飲料,明顯違反視聽歌唱場所禁止飲食的防疫規定,台東分局移請台東縣衛生局做後續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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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內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視聽歌唱場所,但並非無條件開放,唱歌時仍應全程配戴口罩,且在包廂內不能吃東西,也不能飲酒,違反規定者,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規定,最高可處1萬5千元罰鍰。台東分局呼籲,民眾務必配合政府相關防疫規定,以防堵疫情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