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2018年發生台鐵普悠瑪出軌事故,意外釀成18人罹難,18日宜蘭地院宣判一審結果,司機員尤振仲遭判4年6個月,台鐵局副總工程司柳燦煌和綜合調度所總所長吳榮欽則無罪。今日罹難者及傷者家屬發布聯合聲明,直呼「一審的結果,形同賞給我們一記熱辣辣的耳光,要我們如何能接受?」並沉痛呼籲檢調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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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出軌事故罹難者及傷者家屬聯合聲明:
那些生命無法承受之重
再過兩天,事故就發生第三年了;這三年來,我們從痛哭失聲,到流乾了淚,沒有想到的是,今天竟然是這樣的結果。記得去年運安會林沛達主任調查官在公布最終事故調查報告受訪時提到:「我們認為超速不能歸咎司機,而是台鐵問題。」沒有想到的是,今天竟然是這樣的結果。
如果可以重來,是不是今天我們就不必承受這錐心刺骨之痛?如果可以重來,是不是今天我們就可以再次擁抱最愛的家人?因為知道無法重來,所以這三年來,我們不斷要求的,就是台鐵應立即改善缺失、究責失職人員。唯有如此,才可以避免發生在我們身上的悲劇,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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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想到的是,一審的結果,形同賞給我們一記熱辣辣的耳光,要我們如何能接受?我們沉痛呼籲檢方提起上訴,我們不懂艱深的法律,我們只求一個公道。希冀那些生命無法承受之重,到我們為止。
家屬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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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事故後至今已經要屆滿三年,但感覺好像過了不只十年,過往生活完全改變,而且感覺已經距離好遙遠,尤其是今年太魯閣號又因台鐵工程管理疏失再度發生更大的遺憾時,才發現竟然短短的三年之內,會再度發生如此誇張的疏失,使得悲劇再度重演,而且又讓我們的親友在太魯閣事故中罹難和受傷,真不知臺鐵的改革居然如此讓人難以承受。
當初普悠瑪事故後,相關機關、單位所謂的痛定思痛,原來不是指他們,而是我們!是我們這些無辜的百姓以及罹難者的家屬。那些說要痛定思痛的單位、機關,讓我們一再的嚐到失去摯愛的痛苦,殘酷地讓我們朝思暮想已故的家人、朋友。
罹難的祂們可能是我們的父親、我們的的母親、我們的孩子,都是我們血與肉的一部分、悲歡與共的生命共同體,但今天我們已經感覺不到祂們了,祂們來不及長大跟我們分享祂們世界的美好,或者來不及頤養天年讓我們好好服侍,感嘆我們參與祂們的完整人生的權利竟然會一再的被剝奪!
但是,相關機關、單位他們不了解,三年來卻沒有改善疏失,容任這樣的事故一再發生,而且相關人等不但沒有被實質的追究責任,得到懲罰,有的人甚至還升官發財了!是怎樣冷血無情才能毫無羞愧的坐上那些位子?
再來,受傷的人呢?那些在上位者有想過他們嗎?他們至今有獲得相關單位、機關的良好照顧嗎?有些人的一生從此不良於行,那些在上位者知道這代表了什麼意義嗎?知道一再的進出醫院開刀復健的折磨,對傷者及家屬就像在地獄受懲罰嗎?
在上位者了解當摯愛在眼前痛苦不已,自己卻無能為力的感覺嗎?沒有!他們不知道!他們甚至還苛扣賠償的醫療費用,用他們擅長的行政程序設下重重關卡降低損失規避應負的責任,彷彿是受傷、不良於行的我們要乞求他們一樣。
這些一切的一切,都是我們家屬這三年來的每一天,我們好想問,我們只是去搭個火車,有做錯什麼事嗎?為什麼要讓我們承受這樣的懲罰呢?而那些應該負責的人為什麼可以沒有受到懲罰呢?
昨天,普悠瑪事故第一審刑事判決下來了,結果是僅有司機員應負過失致死的責任,其他相關人員均無過錯。
縱然司機員疏失而造成事故的部分,我們很感謝司法的裁判,但是鐵路系統這樣複雜的運作方式,不可能只要司機員一人出錯就會導致列車的翻覆的,會導致這樣重大的事故,其他相關人員必定難辭其咎,但遺憾的是,檢察官起訴時即已將相關人等排除在外,昨日法院判決更僅有司機員有責任。
我們的疑問是,臺鐵所採購的ATP遠端監控等等相關安全系統沒有安裝或連線,相關人員竟然不需要負責任?檢察官怎麼沒有調查這部分?這些問題難道沒有瀆職疑慮嗎?司法不用調查嗎?難道我們的傷痛、摯愛的犧牲,就只能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制度下被淡忘了嗎?希望作為人民最後防線的司法機關,能夠再繼續追查真相,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家屬署名:
董明豪、董明偉、董彩玲、董雅玲、何國輝、何雅玲、陳美雪、游翰昇、林淑姜、林金蘭、曾千育,曾才育,曾子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