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新營段逆向害3連撞! 肇事駕駛傷重不治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國道1號新營區北上288.9公里處19日下午發生逆向對撞車禍,何姓男子駕車疑逆向誤上國道1號新營北向地磅向南行駛於內側車道,與廖姓男子順向的自小客車對撞,另造成1部小客車因閃避而擦撞另一部車輛,何男無生命跡象,廖男意識清醒,2人送醫急救,何男傷重不治,肇事原因及責任由國道第四大隊調查中。

▲國道1號新營區北上288.9公里處19日下午發生重大車禍,消防人員搶救2名傷者,送柳營奇美醫院急救,其中1人傷重不治。(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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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由肇事人何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貨,於19日下午4時16分從國道1號281公里,新營北向地磅逆向往南行駛於內側車道,於4時23分,何男的車輛在288.9公里處與順向行駛內側車道,由廖姓男子所駕的自小客車發生對撞而肇事。另有1部車輛行經北向283公里內側車道,因閃避逆向之何男車輛,而擦撞行駛中線車道之1部車輛肇禍。

台南市消防局據報出動麻豆、下營、官田消防分隊5車11人前往搶救,現場是自小客車車禍,2部車體毀損嚴重,其中1台翻覆,何男受困車內,呈現OHCA(無生命跡象),另有1人輕傷,消防人員協助受困何男脫困,由麻豆及下營消防分隊救護車,將何、廖2人以救護車送柳營奇美醫院搶救。柳營奇美醫院指出,何姓傷者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經急救團隊全力搶救仍回天乏術,另名傷者則接受院方進一步檢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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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新營分隊據報前往勘查測繪蒐證,並管制交通,何、廖2人酒測值待醫院抽血檢驗。警方指出,本案車輛涉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7款(違規逆向行駛)規定,將依規定舉發;另有無涉嫌刑法第184條第1項妨害交通往來安全罪部分,等調查後再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呼籲用路人,開車上國道前應先熟悉路況,避免逆向誤上國道,如不慎誤上國道,應立即將車輛停放於路肩,且於車輛前方100公尺處擺放警告標誌,並立即報警請求協助,避免因一時疏忽或分心,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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