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港女命案嫌犯陳同佳出獄近兩年尚未來台投案,據港媒報導,陳同佳的律師曾7次致電陸委會提供的投案「單一窗口」,但被回覆「請當事人不用再打來」。對此,陸委會20日下午表示,陳同佳為殺人嫌犯,來台投案絕非僅單純批出簽證,而是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必須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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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指出,有關本案,法務部已說明基於司法管轄權,迄今仍由士林地檢署依法偵辦中,且已對潛逃返港之陳嫌發布通緝,「為確保案件後續偵查、審判之順利進行,且基於證據的完整性及合法性不容被挑戰,港府仍應務實回應早先我方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提供在港相關證據。」
陸委會提到,陳同佳為殺人嫌犯,來台投案絕非僅單純批出簽證,而是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必須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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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強調,政府對於被害人家屬亟欲將犯嫌繩之於法之悲痛心情感同身受,也有決心實現司法正義,還給家屬公道,「懇切呼籲港府儘快與我溝通,進行相關司法互助,使犯嫌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另外,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談及此案時,多次使用「中國台灣」用詞。對此,陸委會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港府必須正視事實,「對於港府面對哀哀無告的受害家屬,不但不思協助,竟然還有興致進行政治操作,我們實感不解與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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