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淪單親獸父洩慾工具 她淚求法官:希望爸爸可以關起來

▲難過,哭,小孩,孩子,悲傷,生氣,流淚。(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年僅13歲女童由單親爸獨自扶養,沒想到卻遭父伸出狼爪性侵。(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單親父親獨自照顧扶養心智缺陷女兒巧巧(化名),巧巧13歲時,他卻變身成獸父,伸出狼爪將女兒衣服、褲子脫下,不顧過程中巧巧不斷要求停止,仍以生殖器摩擦陰道、以手撫摸胸部,猥褻得逞,後來巧巧跑出家門,被路人察覺有異報警因此曝光。士林地院審結對未滿14歲心智缺陷的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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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年僅13歲巧巧由父親(50歲)扶養、監護,但父親卻利用女兒是中度智能障礙在去年2月28日上午,在住家房間內,對女兒伸出狼爪,強行將巧巧衣服、褲子脫去並將她壓倒,以陰莖摩擦陰道用手撫摩胸部,以此強暴方式強制猥褻得逞。

同日下午滿懷恐懼的巧巧跑出家門,在住家附近公園失魂落魄遊蕩,林姓女路人上前查看,覺得她有異狀,便報警處理,巧巧才緩緩將被父親侵犯過程講出來。

審理時,巧巧難過向法官表示「希望爸爸可以關起來」而代理人陳稱這件事造成巧巧身心極大創傷,加上被告身為人父卻不思考好好教養、保護女兒,反將當成洩慾工具,惡性重大應從重量刑。

合議庭認,狼父偵查、審理否認犯行,1993年更因強制性交案被判有期徒刑5年,又犯竊盜案素行非佳,他身為成年人,竟為逞一己性欲,未慮及女兒身心健康、對年幼女兒強制猥褻,惡性非輕,依未滿14歲心智缺陷的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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