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一名男大生跟著國中時期的學姐及一票友人到高雄玩,結果劉男趁學姐熟睡時,竟偷偷伸手撫摸她的胸部和下體,學姐驚醒並逃出房外向友人求救並報案,學弟事後賠9萬換和解,高雄地院判他緩刑3年,但須向國庫支付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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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劉姓男大生去年10月與國中學姐一行人到高雄遊玩,並借住於簡姓友人的租屋處,沒想到劉男看到學姐正在睡覺,起了色心,趁著其他人在聊天沒注意,跑到學姐房間,並偷偷躺在旁邊。
看著熟姐的學姊,他先一手伸入學姊褲子裡,撫摸大腿內側,再一手摸胸部,隨後又撫摸、掐捏臀部,乘機猥褻得逞。學姐因遭捏臀部而驚醒,嚇得逃出房間向友人求救,並報警處理。
高雄地院審理時,劉男坦承犯行,並與學姐達成和解,賠了9萬元已換得原諒,法官依犯罪手段和侵害程度,依乘機猥褻罪判他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但為避免劉姓男大生再度犯罪,讓他能深切反省,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法官採納檢方建議,判他緩刑3年,緩刑期間諭知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