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曾偵辦白曉燕命案的前新莊分局刑事組長羅明村,1997年因涉及一起槍擊案,疑收受50萬賄款逮捕一名少年頂罪,遭貪污罪法辦,曾一度判無罪,最終遭判13年徒刑,同年潛逃越南長達11年,2020年返國歸案;他的女兒與民間團體27日發起行動,在新莊分局舉白旗「還羅明村清白人生」,將再提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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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發生在1997年6月,時任台北縣新莊分局刑事組長羅明村(今為偵查隊長)偵辦林口「新樹林餐廳」槍擊案,疑收受50萬元賄款,找了黃姓少年頂罪,隔年2月黃姓少年翻供「不是我開槍的」,檢警立即介入調查,最後羅明村以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的罪名遭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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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更一審判羅無罪,檢察官再次上訴最高法院,更二審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判決,全案在2009年4月13日定讞。羅明村自認受到冤枉,同年潛逃出境到越南藏匿,期間還寫信給檢察總長,希望能幫提非常上訴,但仍不被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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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明村潛逃越南11年,2020年6月間因新冠肺炎肆虐,加上自己心臟疾病問題,與律師商量後主動寫信給航警局,表明「沒做的事情,要回來面對」,即刻返台歸案,才進國門隨即遭逮捕,目前在宜蘭監獄服刑。
羅明村的女兒與「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27日下午1時許,在新莊警分局前舉辦「還羅明村清白人生」聲援活動,回到事件發生最初羅明村任職的新莊分局,還找來歌手演唱羅明村最愛的「黃昏的故鄉」歌曲,並由女兒在道具樹上繫上黃絲帶,期許父親能清白出獄,並將再提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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