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回家常常帶上平時不會買的石斑魚、水果,老公起疑追查發現竟是外遇。(資料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60多歲的婦人和先生結婚42年,但近期老公發現婦人常常不交代行程就出門,回來還帶著水果跟之前從沒買過的石斑魚,每次追問只得到「朋友送的」,查看妻子手機,發現妻子果然和水果攤員工有一腿,老公崩潰向兩人求償1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認定兩人侵害老公配偶權,判賠25萬。
判決指出,一名婦人與先生結婚已經42年,但先生卻在去年發覺太太有異常,疑似外遇,像是常不交代行程就出門,回家時還會帶著水果、石斑魚這些平常不會買的東西,先生問起也僅說「朋友送的」,且常由另一個男的開車載她回家,最後終於在手機發現太太與一個在菜市場水果攤工作的男子有親密對話,對方甚至還會吃醋兩人發生性關係,還跟婦人說,跟你老公做的時侯一次收4000抵房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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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氣到向兩人求償100萬,法院審理時,婦人表示自己是被騙約出去才和對方發生性關係;但水果攤工作男子則說,對話內容只是聊天,有時是開玩笑,並無侵害配偶權。
後來婦人老公、女兒、女婿暗中調查兩人戀情,婦人發現行蹤遭家人監控,情夫還教婦人要刪掉對話紀錄。法官根據對話內容,甚至還提到「我們去打炮」,認定兩人有不正常之交往關係及發生性行為,因此依照身分經濟等,判得賠25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