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邵姓男子,因故認識領有中度身心障礙,當時年僅13歲的少女花花,2011年時,邵男和花花一起在租屋處裡觀看A片,一時慾火難耐,見花花無明確拒絕之意,竟撫摸花花的胸部和下體得逞。一審,法官依強制猥褻,判邵男有期徒刑10月,但檢察官認為邵男躲避傳喚、拒不到庭,在外躲藏近10年時間,且至今仍未與花花達成和解,上訴二審;不過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量刑無誤,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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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姓男子因與少女花花的祖父熟識,2人常相約喝酒,因而認識孫女花花,但邵男明知花花一家除祖父外,皆領有中度至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就連花花本人也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竟在2011年4月中午,和花花相約在他住處,2人一起觀看A片,後因慾火難耐,明知花花當時年僅13歲,且也未看見花花有明確拒絕,竟伸出手撫摸花花的胸部和下體得逞。
訊據時,邵男向檢察官坦承,確實有和花花一起觀看A片,但卻強調他本來想摸花花的胸部和下體,後惟因花花的拒絕而沒有得逞。
一審,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其有期徒刑10月,但檢察官認為,邵男犯後不但不承認犯行,還逃避傳喚、拒不到庭,經通緝到案後,在外躲藏近10年的時間,耗費偵查能量,更浪費不必要的司法資源,且案發至今已餘11年,邵男在與花花家屬熟識的情形下,仍和花花家屬避不見面,更未達成和解,其明知花花有智能障礙,卻仍對其下手,犯後態度惡劣,怒提上訴。
不過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卻表示,一審法官認為邵男罪證明確,明知花花和其父母均為智障弱勢之人,且與花花祖父熟識,竟還趁此機會利用花花年幼智障性意識未臻成熟之際,以播放色情片引誘花花,藉此撫摸及胸部和下體對其猥褻得逞,判其有期徒刑10月,原審量刑無誤,駁回檢察官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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