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50歲楊姓男子今年7月4日清晨醉倒在路邊,警一分局巡邏車清晨4點多出勤時,因該地視線昏暗,員警未能及時發現,當場輾過,雖緊急送醫仍告不治,警方表示,肇事警員酒測值為0,死者有酒精反應,當事員警相當自責,除向家屬致歉,並願盡最大誠意與家屬協商、處理善後,肇事警員已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全案靜候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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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男在中華夜市擺攤,是家中獨子,扶養年邁雙親,7月3日晚上到友人家吃飯喝酒,隔天凌晨搭計程車回家,但楊男下車後,竟醉倒在繼光街、民族路口的路燈下。
繼中所洪姓員警清晨4點多開車巡邏,沿民族路左側車道左轉繼光街往民權路方向行駛,當場輾過倒臥路邊的楊男,員警下車驚見撞到人,馬上送醫搶救,但仍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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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案發後,立即對駕駛員警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楊男經抽血檢測則有酒精反應,當事員警對於發生該不幸相當自責,不斷向家屬致歉,警一分局也立即將肇事警員以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庭訊完畢後諭令「無保請回」。
據了解,家屬原本要求賠償一千萬元,但當事員警認為太高,經調解委員居中協調,家屬最後決定350萬元,但員警仍不同意,該案經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楊男肇責7成、洪員3成,除了200萬元的強制意外險之外,員警只願付70萬元。
警方表示,目前還在持續與死者家屬進行和解事宜,因該案屬地檢署偵查階段,肇事員警將尊重司法調查,後續依肇事鑑定及司法判決,擔負該負之民刑事責任,決不推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