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大媽「人肉占車位」 嗆女大生:懂事點好不好...警方曝罰則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女大學生日前在北投護理健康大學附近想停機車,卻遭1名婦人以身體占著車格,更回女大生「看我幹嘛,我老公要停」,後來她丈夫到場,竟在女大生車後狂催油門試圖逼她離去,女大生拿起手機錄影存證,卻被嗆「妳懂事點好不好,離開」。對此,警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人如在交通頻繁的道路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台幣300元的罰鍰。

原PO女大生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出,她2日早上9時許要在北護周邊停車,碰上一名婦人站在車格內不走,並稱「我先看到車位,所以我站在這,我老公來了要停」,隨後對方老公騎車前來,也不顧原PO在車格前,作勢催油門要將她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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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僵持不下,原PO也拿起手機錄影,並告知對方不該用人體佔車位,隨後打電話報警,但騎士夫妻一搭一唱,反過來指原PO不懂事,遲遲不離開,還酸「為一個車位報警耶,你受傷嗎?骨折嗎?莫名其妙」,等待警過程中,婦人竟對著原PO說「你叫警察來不就好棒棒,你是男生還是女生,脾氣這麼不好」直到原PO再次接到警察來電,夫妻檔才騎車走人。

警方指出,由於當天轄區警到場,騎士夫妻檔已離去,現場未有具體違規事證實,故無法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現場立即製單告發,另原PO當下僅提供錄影擷取畫面,並表示未拍到車號,經女大生要求,到場員警陪同她到所內調閱監視器,也未拍攝到現場畫面,警目前已通知女大生要儘速攜帶現場完整影片及有無其他訴求、主張到所說明,以方面後續查辦。

北投分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如於交通頻繁之道路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台幣300元之罰鍰,且呼籲民眾勿任意占用道路(含停車格位),妨礙他人用路權益。

該影片曝光後,許多網友對騎士夫妻檔的行為不滿,紛紛留言表示,「這一對啊真是配」、「真是不要臉」、「很會講怎麼不等警察來繼續講」、「夫妻還真是沒水準」、「為什麼常有人覺得自己違規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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