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若涵/花蓮報導
花蓮縣一名人夫發現妻子舉止怪異,調出家中監視器畫面才發現,妻子竟與長照接送車的司機接送出婚外情,2人不僅在家中摸來摸去,甚至還出現親吻、摸下體等舉動,讓他心碎向妻子、小王提告求償。雖然人妻與小王否認姦情,但法院勘驗相關事證後,判2人應賠償人夫3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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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主張,與妻子結婚47年,某日發現妻子行為出現異常,他調閱家中客廳、大門的監視器才發現,妻子竟於2020年7月15日、22日、25日,與接送長子的醫院長照接送車司機阿宏(化名)在家中接吻、撫摸,同年月17日2人更共乘一台機車外出,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對此,人妻否認婚外情,表示監視器畫面不僅模糊,也不立體,觀看的角度可能造成誤會,無法證明他與阿宏有親吻、深入內衣褲、撫摸下體的行為,辯稱當時阿宏是在幫她「按摩」,反指控丈夫侵害隱私權。
阿宏則稱,因接送人妻及其子往返醫院雙方才熟識,自己得知人妻因為照顧兒子長期肩頸痠痛,剛好他對經絡按摩略有研究,才會出手幫人妻按摩,絕對沒有要破壞別人家庭的意思,是監視器角度問題才會拍到令人夫覺得不雅的畫面。
但花蓮地方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阿宏曾出手摸、抱人妻的腰部,還曾用臉貼上人妻的胸,更多次深入人妻褲內撫摸下體、大腿內側,期間雙方多度接吻、親臉,不採信2人的說詞,判人妻與阿宏應連帶賠償人夫30萬元;案經上訴花蓮高分院遭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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