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佩翊/編譯
根據日本目前規定,在執行死刑時,通常當天才會告知受刑人,不過卻有2名被關押在監獄的死刑犯認為這樣的作法違憲,會使死囚無法在伏法前與律師或家人會面,主張死囚沒有義務接受「違憲」的死刑執行流程,要求日本政府應該提前數日告知,因此向大阪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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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本放送協會》報導,這2名死囚主張,日本現有法律並沒有規定,死刑執行當天才能通知受刑人,但日本政府卻採用這種臨時通知的方法,導致死刑犯根本來不及在伏法前和律師會面或是對於執行死刑提出異議,根本就是違反憲法第31條的規定,不僅違憲更違法。
2名原告還表示,日本政府目前在執行死刑前1至2個小時,才會告知囚犯,這樣的做法太過殘酷,認為應該要提前數日告知。不過對此,日本政府則認為,原先也是採取執法前一天告知受刑人的做法,讓死刑犯能夠寫下懺悔信或是與家人見最後一面,但是卻數度發生有死囚接到執法通知後,在獄中自殺的情況,因此才會改為現在的方式。
法務省強調,前一天就通知死刑犯隔天要被處決,可能會對當事人帶來極大痛苦,因此不得以之下才會改為現在的方式。對此,這2名死囚則主張,現代監獄內有監視器等設備,基本上很容易防止自殺。
這2名死囚為此向大阪地方法院提出訴訟,並向日本政府求償2200萬日幣(約新台幣600萬元),而這也是日本史上首次有死刑犯控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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