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一名已婚蔡姓銀樓珠寶老闆,和越南籍陳姓小三外遇還產下一子。正宮得知後,氣得帶兩名兒子到銀樓拿走珠寶銀飾,還將北市房子轉登記在兩兒名下,並提告求償100萬元。法官判蔡男和陳女得賠償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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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蔡男和妻子結婚30多年,育有兩名兒子。他2017年與來購買金飾的陳女發生婚外情,在2018年11月產下一子,並每月給對方5萬元生活費。
蔡妻控訴,她直到2020年6月才知道丈夫外遇,造成她身心極大痛苦及不可回復創傷,因此向丈夫和陳女求償100萬元。陳女辯稱,她2017年認識蔡男時,不知道對方婚姻狀況,並非故意或過失侵害蔡妻配偶權。
蔡男表示,妻子得知他與陳女交往後,2020年6月即會同兩名兒子,到珠寶行將所有珠寶、黃金及金飾搶奪一空;更將他所購買的房屋出售,及移轉登記在兩名兒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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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通姦部分,士林地院法官認為,被告通姦、相姦產子,顯已共同故意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其情節核屬重大,審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及原告所受精神痛苦,判蔡男、陳女得賠償精神慰撫金55萬元。而二審高院則維持一審判決,全案確定。
至於蔡男的房屋被轉登記一案,他打官司控訴,買房借名登記給妻子,沒想到妻子竟以贈與為原因,轉登記給兩兒,他事後已終止和妻子的借名登記契約,要求返回房產,但被法官駁回。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