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刀刺死前雇主! 越南移工否認犯案遭判15年

▲屏東地方法院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屏東地方法院。(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越南籍移工黎春青受雇於屏東縣內埔鄉李姓男子,因語言產生隔閡,加上孩童管教問題,酒後持刀刺傷致死李男,被警方查獲送辦,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期間,他否認殺人,法院9日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書說,越南籍移工黎春青曾受雇於李姓男子,工作期間因語言隔閡致生衝突。其後黎男於2021年1月4日20時許,在屏東縣內埔鄉之越南食堂內用餐飲酒後,與李裕富因該食堂內孩童管教問題發生衝突。

黎男心生不滿,即自該食堂後方廚房內取出刀一把尖刀後,復回到該食堂用餐區,從李男後方背部刺入,導致李男肺臟、脾臟部位嚴重受傷,經送醫急救不治,被警方逮獲送辦。

判決指出,犯殺人罪,侵害不可替代、不可回復之生命法益,使被害人與親友天人永隔,又黎男與被害人間雖有衝突但無深仇大恨,並能於事後一同飲酒,竟不能理性處理與被害人間的偶發衝突,衝動行事、鑄下大錯,案發後更逃離現場,始終否認有殺人故意,自不宜輕縱。

但黎男並非計畫性預謀殺人,而是在台漂流之異鄉人士,語言不通,執行時間越長,越不利其將來更生復歸社會(越南),因此判處有期徒刑最高刑度15年。並依刑法第95條規定「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諭知於其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