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三段今年2月13日清晨4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楊姓男子開車行經該路段時,撞上一名拾荒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整個人卡在車底,遭拖行650公尺,直到汽車撞上護欄後才分離,怎料,楊男竟想棄車逃逸,但隨即遭警方逮捕,而李婦則是當場身亡。對此,台北地院日前審結,依過失致死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將楊男判刑1年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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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整起事件,起訴指出,楊男(68歲)今年2月13日凌晨4時13分,開車行經和平西路三段、廣州街218巷交岔路口時,撞上從廣州街218巷走出的李婦(59歲),造成李女遭撞後當場倒地卡車底,但楊男竟沒下車查看,繼續行駛,直到撞上護欄後,李女身體才與車體分離。
事後,楊男想開車逃逸,直接倒車鑽進桂林路242巷口,但又撞上人行道石墩無法行駛,警方到場後,立即將其逮捕,而李婦則因遭撞擊、拖行,全身多處骨折,出血性休克死亡。至於楊男到案後供稱,因為凌晨時分下雨且天色昏暗,所以根本沒看到正在路中間的李女,但訊後他仍被依法起訴。
根據警方當時調查,楊男係因大年初二晚上沒事做,開車到萬華一帶找飲酒店(俗稱阿公店)想喝酒,但沒想到因為店家都沒開,有開的店家也早已擠滿客人,繞了一圈都沒地方喝酒的情況下,只好開車返回北投住家,結果返家路上卻撞死李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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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審理時,楊男坦承犯行,但法官認為,楊男漠視他人生命身體所遭受危險,且造成李婦死亡之結果,顯不可取,再加上未與李婦女兒達成和解,讓李婦家人為此身心受創,故審酌後,分別依過失致死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將楊男判8月、1年2月,實際應執行1年7月刑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