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競速噪音擾民 台東聯合稽查「聲音照像」科技執法強力出擊

▲▼台東出動聯合稽查小組針對超速及車輛擅自改裝加強稽查取締。(圖/台東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台東出動聯合稽查小組針對超速及車輛擅自改裝加強稽查取締。(圖/台東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台東報導

台灣東部的高山美景和藍色海岸線,每逢周末吸引大批遊客慕名前來,但有少數改裝車輛在道路上競速行駛,嚴重妨害交通秩序,所產生噪音也讓當地居民苦不堪言,台東縣警察局自11月起聯合公路總局台東監理站、台東縣環保局單位,共同執行改裝及噪音車輛稽查工作,以維護交通秩序及噪音擾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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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架設「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系統」,針對高分貝噪音車輛蒐證舉發。

台東縣警察局表示,省道台9線、台11線為台東主要聯外道路,每逢例假日常有改裝車輛成群結隊高速呼嘯而過,所製造的噪音嚴重影響沿線民眾生活之安寧,因此本次「監警環聯合稽查」工作重點除了超速及車輛擅自改裝部分加強稽查取締外,環保局同時在稽查地點架設今年8月甫引進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系統」,針對拆除消音器,以及非法改裝排氣管等產生高分貝噪音之行駛車輛進行蒐證舉發,以提升執法效能。執行首日在台11線共取締擅自改裝車體1件、無照駕駛1件、超速41件、酒後駕車1件、違規超車2件及逆向行駛1件。

縣警局強調,非法擅自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及第1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9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罰鍰,最重可吊銷牌照,另改裝車行駛所產生之噪音超過規定之分貝數,依「噪音管制法」可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將持續會同監理站及環保局加強稽查取締,以維護交通安全及民眾安寧的生活環境,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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