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健身進駐員林國宅 住戶抗議卡關!求償4千萬結果出爐

▲員林國宅外觀。(圖/翻攝自Facebook/員林國宅住戶、店鋪、商場管理委員會)

▲世界健身中心原本要進駐員林國宅,但遭住戶反對無法進駐,向出租的締優開發公司求償4千萬。(圖/翻攝自Facebook/員林國宅住戶、店鋪、商場管理委員會)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員林國宅1、2樓及地下1樓超市和停車場2016年由締優開發公司以3億4903萬元向彰化縣政府標得後,租賃給World Gym健身中心,過程中因住戶阻饒,導致停車場無法點交,World Gym向締優要求返還租賃保證金及求償裝修費用等共4千萬元,彰化地方法院判決締優需給付1350萬租賃保證金給World Gym,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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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國宅商場進駐案」,得標的締優公司取得地下1樓及地下1、2樓產權,2016年間World Gym在2016年尋覓該處,即與締優開發公司簽定租約並支付1350萬租賃保證金,結果被現有住戶阻撓,無法進駐營運。

World Gym業者說,雙方都了解員林國宅地下1樓停車場空間遭國宅居民長期占用,但因為締優明確承諾會在契約所定期限內排除居民的占用並將停車場點交,卻遭住戶堅決抵抗,甚至過程中爆發多次激烈衝突,遭住戶包圍抗爭,始終未能完成地下1樓停車場點交。

不僅如此,業者也向彰化縣政府提出變更使用執照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圖說審核申請書,經縣府3次通知補正,業者雖提出補正,縣府仍認為未完成補正,並駁回業者申請案,雖業者已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請求撤銷縣府之駁回處分,並同時請求作成同意申請之處分,均遭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導致無法在員林國宅經營健身房即成定局。

對此,World Gym認為締優應賠償已支付裝修費用(所受損害)及營業利益損失(所失利益)共4386多萬,未能按照原定計畫經營健身房事業,以1年5000萬為基數,租賃契約期間20年,以租賃期間開始後第2年開幕為計算,(員林店依原定計畫將於2017年中旬開幕),經營19年的預期營業利益至少為9.5億元,今就其中2650萬元提出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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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優公司抗辯,他們已確實完成點給交世界健身公司,所以業者已可入內裝潢,也在2016年12月22日發函業者告知已完成停車場設備裝設及公告收費,所以業者在使用過程中,遭國宅住戶侵入並發生爭執,已與締優無關,世界健身公司應本於占有人地位依民法第960條及第962條規定自行排除。

對此,法官認,締優公司並未依據合約所訂完成點交,所以世界健身公司有權終止租約,締優公司需返還1350萬租賃保證金,至於裝修部分,業者是租賃標的物的使用人,應注意遵守建築法規定,能注意而未注意,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即擅自變更使用,業者實有過失,所以無法取得彰化縣政府變更使用執照,也無法營業,應是業者自身過失所致,不應歸責在締優,對此駁回要求賠償裝修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