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文化差異?北部某國立大學女大生2011年就寢時,遭同校外籍黑人女室友襲胸、親吻額頭,她原以為來自中南美洲的女室友道晚安方式較熱情,未料對方竟還想親她的嘴,女大生驚覺不妙,嚇得渾身發抖,淚流滿面,掙扎脫困後趕緊向他人求救,報警提告。審理期間黑人女嫌不斷抗議遭「種族歧視」,最後仍被判3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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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被控性騷擾台灣女學生的非裔外籍女子現年約30歲,來自中南美洲某台灣的邦交國,身材高大、綁著辮子頭,曾擔任該國司法部門公務人員,家族背景十分顯赫,因參加與台灣的合作專案來台求學。
被害女學生向警方供稱,2011年11月某日凌晨,她於熟睡時聽到有人用帶著口音的氣音輕聲低呼自己的英文名字,接著就感到床邊多了一個人,這名陌生人先親吻了她的額頭,再伸手撫摸她的胸部,女學生憑體味猜測是剛搬進來的外籍女室友,心想外國人道晚安方式較熱情,而沒強加反抗。
沒想到外籍女室友得寸進尺,竟將手伸入女大生內衣搓揉她的乳頭,並親吻她的嘴唇,示意要女大生也愛撫自己,女大生這時才意會過來,趕緊轉身利用手機在臉書發訊求救:「外國室友爬到我床上撫摸我,怎麼辦?」
外籍女室友見女大生抵抗,知難而退回到自己床上睡覺,女大生見狀趕緊跑到走廊向他人求救,並通報學校「我的室友是女色狼」,但校方僅要求外籍女搬離宿舍,未勒令退學,引發女大生不滿,逕自上警局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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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女向法官辯稱,她喜歡男生、也有男友,當天很早就睡了,沒有性騷擾,且宿舍房內還有他人,質疑女大生為何不出聲求救?且僅憑口音、體味就一口咬定犯人是她,女大生根本有種族歧視。
但士林地院法官憑藉被害人臉書、MSN訊息、其他同學和教官均證實,女大生當天情緒確實非常驚恐,綜合考量現場狀況,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被告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執行拘役或繳交罰金後不必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