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逢甲宋姓男大生遭瑪莎拉蒂3煞打傷案,台中地檢署昨漏夜偵訊,將3人依涉殺人未遂、傷害、強制等罪向台中地院聲押,目前法院審理中。本案引起社會輿論,質疑為何警方沒在第一時間用「現行犯」將張敦量等人逮捕,檢方表示,目前已分案調查,將會釐清是否有涉及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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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姓男大生7日開車行經台灣大道,卻因為切換車道擦撞李男駕駛的瑪莎拉蒂,遭李男和張、陳兩名乘客打到重傷,至今還在加護病房搶救。雖然動手打人的3人已經被逮,台中檢方也在10日晚間向法院聲押,但隨著3人的前科、背景曝光,張男還被挖出是彰化知名食品廠富二代。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表示,檢察官訊問後,查出張、李、陳對被害人宋姓大學生拳打腳踢,致被害人命危,昨天深夜認張等3人涉嫌殺人未遂、傷害、強制等罪嫌,所犯是重罪,有串證、逃亡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今天中午由法官開羈押庭審理。
此外,部分民眾對於警方到場處理時,雙方皆在場,但警方未依現行犯逮捕行兇的張嫌等人,質疑警方縱放人犯,卓俊忠表示,對於民眾質疑警方未依現行犯逮捕,是否涉及不法?中檢主動分他字案偵辦。
台中市第六警分局長蔡元戎說明「對於民眾質疑為何沒用現行犯移送,是因為當時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已經沒有衝突、打架情事,發現一名傷者,警方馬上將其送醫,當時是這個狀況,我們把所有相關嫌犯帶回派出所釐清,事後在做影帶的追查,後續再用殺人未遂等重罪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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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戎表示,「傷者當時意識清醒,由警察同仁陪同上救護車,由於事發當時到底是糾紛還是打架、我們需要時間釐清,所以第一時間才會把這些人帶回來,因為我們是有多少證據就辦到哪裡,目前整個案子也在地檢署的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