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網路瘋傳衛福部長陳時中脫罩飲酒歡唱影片,但他澄清是去年6月15日的聚會,非在三級警戒期間,且除了邀約友人,不認識現場其他人。國民黨立委鄭麗文11日指出,影片中大讚陳時中好酒量的男子,是2008年起辦理心血管照顧中心醫療儀器及設備租賃等招標案的醫師陳識中,曾因受賄被判刑;而聚會時間點,剛好在健保署擬制定自費醫財上限的期間。鄭麗文質疑,這樣陳時中是不是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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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陳時中去年6月15日餐敘影片,鄭麗文今在臉書上指出,影片一位湊到陳時中身旁大讚「部長好酒量」的男子,是曾在北市聯醫心臟內科主任期間收回扣,自行開業後又浮報健保費的醫師陳識中。該人2008年起辦理心血管照顧中心醫療儀器及設備租賃等招標案,以綁規格、洩露底價等方式護航宜德等廠商得標,事後收賄1268萬餘元。
鄭麗文說,新北地院斥陳識中月薪近40萬元,卻從中牟利,加重國家醫療預算支出及成本,依《貪污治罪條例》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重判12年。
接著,鄭麗文提及,去年6月15日的時間點,健保署針對「健保部分給付、民眾負擔差額」的醫療器材訂定自費上限,連日來引發醫界強烈反彈。陳時中原本不以為意,聲言將在8月如期落實改革;沒想到總統蔡英文在臉書表示不同意見,稱已請行政院長蘇貞昌「特別注意此事」,並要他再與陳時中「就各界的意見與提醒進行研商」。顯然陳時中為了醫材訂定上限被K得滿頭包。
鄭麗文質疑,這樣陳時中與其他出席者是不是也確定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了?是不是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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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文指出,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7點: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但仍有長官對屬員之獎勵、慰勞等不限之情形。而廉政倫理規範說明則指出,「不妥當場所」是參酌內政部警政署1996年1月22日「八五警署督字第4846號函所列舉範圍,包括1:舞廳;2:酒家;3:酒吧;4:特種咖啡廳茶室;5:僱有女服生陪侍之聯誼中心、俱樂部、夜總會、KTV等營業場所。
鄭麗文認為,最大的問題是,陳時中是一個公務員和官員,公務員能不能接受這樣的宴請招待、能不能涉及疑似有女陪侍的地方?又可不可以和有裙帶利益關係的廠商或浮報健保費的主任級醫師碰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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