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張姓男子為性侵慣犯,3天內在新北市八里左岸自行車道上,隨機尾隨2名正妹,從後方猛力一抱,強行觸摸胸部等處,更把人拖進草叢企圖性侵,所幸1名正妹大聲尖叫、另名則是大喊「大姨媽來」,各以智取方法順利掙脫。張男到案承認「是隨機」。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強制猥褻共2罪,累犯,各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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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妨害性自主前科張男(48歲)今年6月4日晚間7時50分許,在八里區龍米路1段200號自行車步道上,見到長相貌美小琳獨自沿步道走路,竟突然起色心,從小琳身後大力抱住她,小琳當場嚇到驚叫,但張男仍不顧她的掙扎,強行觸摸胸部、下體,小琳因受巨大驚嚇跌倒在地,張男逞慾後便逃離現場。
食髓知味的張男又在同月的7日晚間7時許,一路尾隨正妹小芸(化名)到八里區挖子尾街某公園內,他見四下無人,趁隙將小芸撲倒在草地上,不顧柔弱小芸掙扎反抗強行扯開上衣,所幸小芸大喊「我大姨媽來」張男才肯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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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到案後,不僅坦承犯行並大言不慚表示是隨機犯案,檢察官根據2名受害者證詞、驗傷證明、監視器錄影畫面等認張男犯強制猥褻將他提起公訴。
合議庭認,張男過去曾因妨害性自主案件,遭法院判處10年確定,去年1月14日縮短刑期執行完畢,仍不知悔改,短期間內再犯2次強制猥褻罪,足認再犯率高,也無法取得2名被害女生原諒,依2次強制猥褻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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