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雯/台北報導
為抗議基層警員超時工作,以致過勞死頻傳,警察家屬24日上午到立法院前抬棺抗議,部分眷屬質疑,先前抗議過後,警政署行文工作單位,要他們上班 10小時不得加班,但派出所就用「拆班」方式,讓他們以「早上上班6小時,中間空班2到4小時,再上4小時」方式,根本就是惡整發聲的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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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眷屬到立院抗議,並提出「三點訴求」給監察院,包括98年以來,已經有18為警察過勞死,警政署應檢討勤務方式;警政署長王卓鈞應為基層員警過勞死負責;以及監察院已經糾正警政署,未來應該彈劾相關署長。
上午的抗議,除了一名桃園縣基層員警請假外,其他多為員警家屬,他們指出,從2009年以來至少有18名警察因過勞在家裡或勤務中猝死或中風,但警政署卻一味的將問題推向人員不足或是員警個人問題,因此要求王卓鈞下台。
內政部統計,基層警員每月超時工作約68至88小時。警政署決議,員警每日勤務編排以8到10小時為原則;如確有「治安需求」要超過10小時,得由分局長或相當層級主管核准;警政署將決議通知各縣市警察局,要求展開人力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