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罵人白爛要受罰,法院認證了!宜蘭一名李姓男子去年2月到便利商店購物,辱罵店員「是不是在裝白爛」,被提告公然侮辱。高等法院審理後,判李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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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判決書內容,李男109年9月在宜蘭某超商購物,因為結帳時發現折扣金額不符,要求林女再輸入折扣碼。林女向李男確認先前折扣後的金額,李男卻以為受到刁難,不斷嗆聲「妳鬧夠了沒有」、「妳可不可以不要鬧了」、「妳根本都還在裝傻」、「妳剛剛是不是在裝白爛」。
林女認為遭到辱罵,向李男告知「打算提告」,李男卻說「妳告我沒關係,妳可以去看看裝白爛是什麼意思」,氣得林女報警提告。
宜蘭地院審理後判定,林女向李男反應「你罵髒話」以後,李男還是接續前面的犯意,不斷說「妳剛剛是不是在裝白爛」、「妳說裝白爛是髒話,妳好意思」等,貶損林女的社會評價,已經足以損害林女的名義,依照公然侮辱罪,判處李男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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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感到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宜蘭地院詳細敘述了依憑的證據、認定的理由,沒有憑空推論的情形,與驚艷法則、理論法則沒有違背,因此駁回李男的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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