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近年不少新款車型搭配自動駕駛輔助系統,但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今年1至10月間國道施工車輛和緩撞車遭追撞者件數多達70件,其中31件肇事車輛為近年車款且配有駕駛輔助系統。高公局再警示,日前已統計出6大狀況可能導致系統誤判進而發生意外,輔助駕駛系統僅是「輔助」不是自動駕駛,民眾雙手還是不可以離開方向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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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管理科科長徐福聲表示,根據高公局統計,今年1月到10月國道施工車輛或緩撞車遭追撞事故達70件,其中過半數、高達31件肇事車輛裝有輔助駕駛系統,多配有Level 1或Level 2等具備自動剎車、車道偏移等輔助駕駛系統。且這一兩年間的新型車款多配有輔助駕駛系統,肇事車輛確實年份多較新。
然而,高公局今年11月初時就曾示警,羅列出6大情事可能導致駕駛輔助系統誤判。徐福聲再重申,6種情況包括與前車速差過大、前車沒在車道正中央,或前方車輛突然離開車道以及前車突然插入,再者如果前方車輛外型比較特殊,或者遇上靜止的行人、摩托車、翻覆的車輛等也可能導致系統誤判。
徐福聲談到,若道路線型變化大,如彎道或陡坡也可能影響系統判斷。最後則是天候因素,如逆光或強光、光線不佳時都需要駕駛人多留意。
徐福聲強調,自動駕駛輔助系統僅是「輔助」不是自動駕駛,駕駛人還是要留意路況,切勿把手任意離開方向盤。若任意離開方向盤則屬於危險駕駛,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若以危險方式駕車,如雙手放開方向盤,可處以新台幣6000到2萬4000元不等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半年,肇事者則會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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