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遭控殺害姨丈黑吃黑 無期徒刑更四審再改判無罪確定

▲槍手槍殺殺手。(圖/視覺中國)

▲毒販遭控槍殺另名毒販,更四審再度獲判無罪。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毒販王少樑為了搶下柬埔寨的毒品市場,20年前涉嫌在柬埔寨槍殺姨丈劉有誠。後來王男在大陸涉案被捕,遣返回台,並自白犯下本起槍殺案件,還供稱將姨丈屍體埋在柬埔寨。王男一二審均重判無期徒刑,但更一、更二審都改判無罪,去年更三審又改判無期徒刑。高院30日更四審又改判無罪,全案確定,王男獲得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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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殺害的劉有誠販毒集團,20餘年前在金三角一帶走私毒品,而當時竹聯幫梅花堂新莊分會成員王少樑(本名王加文),因被提報流氓裁定管訓,潛逃出境投靠劉有誠。劉有誠娶了一名越南籍女子,而王加文娶該女的姪女,平日稱劉為「姨丈」。王男利用劉有誠的資金,開始在上海以假名從事家具及泡棉材料生意。

但劉有誠打算透過王男將毒品運往台灣、中國、香港與美國等地,由於利益談不攏,雙方最後反目。劉男2001年間在家中被槍殺,王男則潛逃大陸地區,隱姓埋名。事情爆發後,台灣檢方在2005年間對王男發布通緝,警方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在2013年間引渡王男回台,並提起公訴。

由於找不到屍體,檢方起訴的依據為王男的自白犯罪,這也造成日後法院審理的困難。一二審法院均認定有罪,判處無期徒刑;但更一審、更二審又因為找不到屍體,改判無罪。案件到了去年五月的更三審,又改認定有罪,重判無期徒刑。全案再經撤銷發回更四審。

更四審法院於30日宣判,又改判王男無罪。合議庭當庭宣示,王男無羈押必要,但仍有逃亡可能,因此限制出境、限制出海,王男獲得當庭釋放。對於突如其來的結果,王男起身謝謝審判長,但隨即發問「我現在要做什麼?」審判長回說「可以離開了。」王男隨後被帶到法警室,辦理完限制出境手續後,匆匆離開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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