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人夫多次在外碰見妻子與陌生男子有親密肢體接觸,仍忍住不說,默默蒐集證據,直到結髮10年的愛妻以工作為由直接外宿,他某次前往租屋處關心,卻發現周男從屋內走出,讓他心碎不已,後來更撞見妻子與周男在街上大方相吻,決定提告求償百萬。周男辯稱與人妻只是結拜兄妹,人妻則表示擁吻是跌倒不小心親到,士林地院審結,判周男應賠償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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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從事家電維修人夫去年察覺妻子阿玲(化名)行為有異狀,甚至多次撞見阿玲與周姓小王有親密肢體接觸。阿玲在同年10月稱工作關係,想在宿舍過夜,人夫擔心她單獨留宿在外前往關心,卻發現妻子投宿在小王住處,2人關係降到冰點,後來阿玲直接在外租屋,直到今年7月人夫前往關心,剛好碰撞小王從妻子租屋處走出,進屋更發現有小王6月看病的藥袋,認為2人根本暗通款曲多時,因此怒告小王並求償100萬。
周姓小王辯稱,他與阿玲只是「結拜兄妹關係」,他自始至終都勸阿玲要好好回去跟人夫談,去年阿玲到他家,他都會在晚上10點就趕她回家,就算她想過夜,他也因上晚班不在家,阿玲搬到桃園租屋處後,因疫情影響收入有限,所以才請他過去幫忙代繳房租,至於人夫撞見他離開阿玲租屋處,是因阿玲想洗澡,他覺得「不方便」故走出屋外,絕對沒有介入兩人婚姻,請求免賠。
法官勘驗人夫提供的蒐證錄影光碟,發現畫面中周男與人妻擁抱親吻11秒才分開,分開後人妻以右手握住周男左手後牽手、並肩離去,但人妻卻表示,「是我跌倒,周男要攙扶我,不小心親到」,法官不採信她的說詞,認為2人踰越一般男女社會交往分際,因此判周男應賠人4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