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灘穿丁字褲比基尼 妙齡女因「太暴露」被捕

▲這是美?是暴露?性感到底是不是罪?在人類的社會與腦袋裡,會因人因地而異。(圖/丁字褲比基尼示意圖。東方IC)

記者林蕙娟/綜合報導

太暴露的定義是什麼?同樣是美國,紐約警方允許女性袒胸露乳逛街,但在南卡羅萊納州默特爾海灘(Myrtle Beach),一名妙齡女子因為穿著丁字褲比基尼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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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24日)清晨5點,22歲、北卡羅萊納州女子加內絲(Tiara Monique Garness)在默特爾海灘被捕,警方2度要求她用衣物遮住身體,她都不予理會,結果,就依在公共場合猥褻暴露罪嫌被捕。

據了解,默特爾市當地禁止在公共場合露臀,沙灘也不例外。加內絲被關到當天上午7點半,以469美元(約1萬4千元台幣)交保獲釋。

▼加內絲因穿丁字褲比基尼被捕,她拍照時一臉泫然欲泣貌。(圖/取自Myrtle Beach Online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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