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立委高嘉瑜遭家暴案,施暴者林秉樞已在2日凌晨被收押。由於林秉樞1日清晨被逮時,身旁還有一位長髮正妹相伴,掀起大眾對於「紅粉密友」的好奇;據了解,他牽涉的官司不少,雙北3地檢都有案,其中2件官司都是靠女友們的說詞才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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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樞在11月初入住板橋某飯店,並以5萬元的價格租下12樓的房間,而在高嘉瑜11日入住之前,還有一名31歲的吳姓女子數度進出他的房間。後來林秉樞在12月1日清晨被逮,吳女也相伴在一旁,但她堅稱2人只是朋友,因為林說心情不好,才會前來陪伴,後續還幫忙處理飯店退房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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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樞的身邊似乎永遠不缺女性相伴,若算上高嘉瑜,至少曾有5女留在他身邊。而官司纏身的林秉樞,不僅在雙北3地檢都有案,其中還有2件官司是靠「女友們」的說詞才得以脫罪。
● 事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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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網友指控,2008年4月間與林秉樞相約見面,卻在車上遭摸手、臉,還被載到摩鐵強壓上床撫摸胸部,直到她說要報警才停手;但在送她回家時,林又在山間寺廟前做出不禮貌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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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樞當時挨告後堅稱,他沒有帶女網友到摩鐵,更沒有對女網友做出猥褻行為;他解釋,當天確實有和女網友一起出去,也曾開玩笑說對方很胖,對方看起來有點不高興,但隔天又瘋狂傳簡訊、打電話給他,希望他不要不理睬。
由於女網友事發隔天曾傳訊給林秉樞,表明「好想念你哦」,再隔一天又傳,「我們今晚見面,好嗎」、「我願意做任何事情,只要你不要不理會我,好嗎」,雖然她解釋是想要林秉樞當面給個交代,但檢察官認為這些文字沒提到受害情節,內容和一般遭猥褻侵害後的反應顯然不同,因此以告訴有瑕疵,證據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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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二
林秉樞2016年2月7日下午3時許開車載著謝姓女友,行經台北市大安區市民大道上的敦復停車場時,與林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竟手持木棍把人逼到牆角,還勒脖辱罵「叭三小」,事後挨告傷害、強制等罪。
然而,由於事發地點距離監視器太遠,就算放大畫面看,也只看到林秉樞曾把左手放在林男肩膀或頸部間,大約2秒鐘後又放下。此外,目擊者謝女也作證沒看到木棍、沒聽到辱罵情節,檢察官因此以罪嫌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經高檢署駁回再議確定。
如今林秉樞涉嫌對立委高嘉瑜施暴,雖然他堅決否認偷拍不雅影像,但還是被新北地檢署認定涉犯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傷害、私行拘禁、強制、恐嚇、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等7項罪嫌。新北地院經過徹夜審理,最終在2日凌晨裁准羈押林秉樞並禁止見接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