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葛姓女子和劉姓男子2人為同事關係,但劉男卻被葛女丈夫指控,其明知葛女已有配偶,但2人不但互稱「老公、老婆」、互傳鹹濕簡訊「老公專屬烙印」、「等等一起睡」之外,還被葛女丈夫發現,其和葛女所生的女兒竟稱呼劉男為「小爸比」,讓葛女丈夫氣炸,怒對劉男求償10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判劉男須賠償葛女丈夫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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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姓女子和劉姓男子2人為同事關係,劉男明知葛女已婚還育有一女,卻仍和劉女發展婚外情,2人不但以「老公、老婆」互稱,互傳親密簡訊「老公可以載妳上班」、「每次都被老公壞壞完就來了」;葛女還被老公發現傳親密照給劉男,向劉男表示「烙印老公專屬的」、「等等一起睡」,而劉男則回以「好」等句,但讓葛女丈夫更氣的是,他和葛女2人所生的女兒竟稱呼劉男為「小爸比」,怒向劉男求償100萬元。
庭審時,劉男未出庭,但具狀表示,他一開始並不知道葛女已婚,2人在公司幾乎零互動,至於葛女女兒會叫他「小爸比」也並非是僅對他的稱呼,強調葛女女兒在公司對其他人一概稱呼為「小爸比」;至於2人的對話紀錄僅為朋友間的開玩笑等語。事後,劉男曾表示願意以15萬元和葛女丈夫和解,但2人最終因賠償金額談不攏而破局。
台中地院審理葛女和劉男2人的對話紀錄後認為,劉男並不否認確實和葛女互傳親密、露骨之內容,顯見2人並非僅是朋友關係,認為劉男的行為足以侵害葛女夫妻間關係,衡量劉男智識與經濟收入等,判劉男須賠償葛女丈夫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