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開挖土機拆違建!最高可罰顏寬恒30萬? 勞檢處給答案了

▲顏寬恒親自開怪手。(圖/記者白珈陽攝)

▲顏寬恒親自開怪手。(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遭爆料家族位於南屯區公保地上的招待所是違建,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候選人顏寬恒身陷風暴多日,今天上午8點30分現身,戴上工地安全帽,親自操作怪手,敲下第一塊磚。外界質疑,顏寬恒並無「營建用機械操作人員執照」,此舉恐違法,最高恐被罰30萬元,但勞檢處回應,並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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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寬恒今天表示,親自來到這裡敲下第一塊磚,是想表達寬恒做事,一切依法行政,該做就做、該拆就拆。即便是自己的家人、自己弟弟的房子,只要有違法,我們絕不手軟依法辦理。該做就做,該拆就拆。

台中市勞檢處處長邱怡川表示,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勞工駕駛挖掘機或挖土機,必須領有營建用機械操作人員執照,若無執照依法第一次先勸導,若無改善,最高可罰雇主3到30萬元。邱怡川指出,勞工係指受雇、領有工資者為勞工,此案當中由於顏寬恒並非勞工身分,等於是「老闆自己開挖土機」,以目前法規並不適用在其身上,故無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