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李姓男子不滿1個禮拜前,到市場買的炸雞沒炸熟,找上攤商老闆,希望給個交代,結果一言不合,李男動手掀起瀝油盤,再接著拿出辣椒水噴老闆,導致老闆眼睛紅腫受傷,台北地檢署7日依傷害起訴李男,另外李男掀起瀝油盤的時候,剛炸好的雞塊都飛了起來,掉到地上弄髒就不能再賣再吃,則被起訴涉嫌毀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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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歲的李姓男子先前就曾因行車糾紛,持辣椒水噴傷對方而遭控傷害,9月14日接近中午時,李男騎車載著妻小到台北市吳興街市場,獨自下車到炸雞攤前,質疑老闆上禮拜賣給他的炸雞沒熟,李男還說可以拿照片給老闆看。
20多歲的老闆覺得李男存心找碴,拒看照片,雙方開始激烈口角,李男一時激動,把炸鍋旁用來擺放剛起鍋炸雞的瀝油盤子掀起來後,原本準備要離開,卻又突然轉身,拿出辣椒水朝老闆噴灑,炸雞攤的員工在一旁見狀,上前和老闆合力將李男壓制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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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雞攤老闆提告指控,李男把他的眼睛噴到紅腫受傷,剛出爐的炸雞被這麼一掀,沒辦法再賣,至於瀝油盤雖然也被弄壞,但可自行焊接修復,就不追究,李男則反控老闆和員工把他打傷。
檢察官根據監視器以及路人手機錄影畫面,認為李男掀起瀝油盤時,明顯可以看到盤上的炸雞塊飛了起來,無論掉到其他客人身上或地上,都已經弄髒不能再賣,造成老闆損失,因此依傷害、毀損罪起訴李男,至於老闆和員工為了搶奪辣椒水而壓制李男所導致的傷勢,屬於正當防衛,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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