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黃姓和蔡姓男子因為宗教信仰和個人喜好,2019年底在網路上向林姓男子分別購買了1隻和2隻短耳鴞(貓頭鷹),兩人事後雖然都將貓頭鷹野放,調查局獲報後發現短耳鴞屬於保育類動物,將買賣的三人都移送檢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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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林姓男子是在高屏溪沿岸的大寮段設置鳥網,抓了3隻貓頭鷹,其中1隻以4500元賣給黃姓男子,黃男買了後隨即將貓頭鷹野放,另外2隻則以8400元賣給蔡男,蔡男養了幾天後,其中1隻病死,蔡男隨即也將另1隻放生。
調查局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短耳鴞是屬於農委會公告的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不論買、賣都已經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相關法規,於是將3人函送高雄地檢署,檢方調查後今依違反動保法將3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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