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林秉樞目前只承認傷害罪,否認恐嚇、強制等指控,還試圖用精神疾病來脫罪或減刑,不過有律師表示,林秉樞犯下的罪即使主張精神障礙抗辯,也可能因為監護處分接受比刑期還長的精神治療,不一定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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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律師黃祿芳表示,林秉樞要先讓法院認為有送精神鑑定的必要,且結果要對他有利,才有機會判無罪或減刑,但這情況法院通常會附加5年以下的監護處分,讓他接受強制精神治療,期間可能比刑期還長。
律師鄭遠翔則表示,林秉樞施暴時曾對飯店人員喝斥,又要求高嘉瑜寫自白書,指控助理貪汙等,以上行為能顯示林秉樞思路清晰,不具不罰或減刑要件。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鄭瑞隆則說,一般犯罪者都會用各種理由讓自己脫罪,而林秉樞是否因為精神疾病引起犯罪行為,還得依過去病史及醫療紀錄由醫師判斷,才能確認是否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