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男搭高鐵見露肩辣妹翹腳 竟凍未條3度摸腿揉胸還扯爛衣服

▲▼變態,色狼,摸,非禮,性騷擾,亂摸。(圖/CFP)

▲擁有碩士學歷的柯姓男子搭乘高鐵時,見鄰座穿著露肩上衣辣妹,情不自禁伸出鹹豬手狂摸。(圖/CFP)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噁!擁碩士學歷柯姓男子搭乘高鐵從台中北上到南港站時,見鄰座穿露肩上衣辣妹,翹腳靠在座位窗台講電話,竟伸出鹹豬手,連續觸碰其臀部,辣妹嚇壞喝止,他仍持續摸,更以雙手揉捏左側胸部,並強行扯下衣服,導致辣妹受有左胸挫傷及左小腿瘀傷。士林地院審結,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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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已婚柯男去年6月初,從台中站搭乘高鐵,列車行駛到南港站期間,他突對右側鄰座辣妹小怡(化名)伸出鹹豬手摸左臀,小怡講電話被突來侵犯嚇壞,立刻將柯男手撥開,並開口喝止他,豈料柯男竟再次以雙手撫摸小怡左側大腿,小怡受不了再次出聲遏止,柯男不為所動竟三度動手,以雙手揉捏左側胸部、拉扯她衣物,導致小怡受有左胸挫擦傷及左小腿瘀傷的傷害。

柯男偵查、警詢時表示有與小怡交談卻矢口否認有觸碰她身體,列車清潔員出庭證稱,小怡遭侵犯後,慌慌向他反映遇到變態,當下神情相當慌張。

法院審酌柯男在搭乘高鐵時,為滿足一己性慾,強行對小怡做出猥褻行為,造成小怡心理上的陰影及創傷,並導致她受傷,但在準備程序時,柯男及時坦承所犯,也與小怡代理人胞妹達成和解,也給付完畢賠償,考量無前科,已婚、尚有岳母待其扶養、家境小康,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