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台東一名國中女學生小方(化名)日前走路的姿勢異常,總是「雙腳開開」的,小方母親察覺異狀後,請師長幫忙關心情況,最後由校護問出真相,原來是小方遭鄰居阿公楊男指侵2小時,花蓮高等法院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楊男有期徒刑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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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75歲的楊男平時在回收二手家電,小方和妹妹常會到他家協助修理冰箱,收取100至200元做為報酬,楊男也時常送蔬果給小方家。
小方母親有天發現,小方走路時雙腳會異常張開,也莫名多了一些零用錢,但詢問後未果,才請求校方協助關心,平時對小方照顧有加的校護在多次追問下,才驚覺小方遭到楊男指侵。
小方表示,在2019年5月間,某天楊男以要拿菜為由叫她進家門,結果進到客廳後就被拉進房間,強行脫下褲子和內褲,她尖叫反抗後又被摀嘴,強制進行指侵,撫摸其胸部並拉她的手碰觸楊男下體、時間長達2小時,直到聽到垃圾車的聲音,楊男才塞了100元給她要求她不要告訴媽媽。
不過因為小方驗傷時處女膜完整,楊男堅持否認犯行,辯稱是因小方母親先前向他借錢遭拒,才聯合小方誣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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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依照小方、證人證詞,參考小方出現急性壓力及有創傷後壓力的鑑定報告,且有小方繪製出楊男住處臥室簡圖等依據,認定楊男犯行,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楊男有期徒刑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