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李姓雞農因擅自架設雞舍電線又疏於保養,導致電線外皮破損漏電,遇到下雨電死隔壁莊姓男子飼養的15隻進口名犬死亡,莊男提告求償,屏東地院審理後,根據莊男提供資料每隻30萬元價值,判李男應賠償莊男4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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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姓男子起訴說,他在潮州路經營犬舍,飼養犬隻,李姓男子緊鄰飼養雞隻,卻未經台電同意同意,擅自私設電線至雞舍內安裝使用,由於架設行經路線接觸到位於兩人的雞舍及犬舍間、屬於他的所有之菱形鐵絲網。
由於李男疏於定期保養,該爭電線於2019年7月9日晚間至翌(10)日上午7 時許,因外皮破損漏電,適逢大雨地面潮濕,使得菱形鐵絲網連接至犬舍間之通路形成通電狀態,造成他飼養的大丹犬、英國鬥牛犬、捷克羅素犬共15隻觸電死亡。因犬隻需從國外進口,每隻成本為新臺幣30萬元,共造成他450萬元損失,請求 李男賠償。
屏東地院開庭,台電函文指該電線屬於私接,李男違法私設電線,又疏於維護系爭電線,造成莊男犬隻因該電線破皮漏電而死亡,自有過失。經動物醫院診斷證明書記載:送檢犬隻的品種為「大丹犬」,而非台灣常見的土狗;認定莊男所提每隻價值有30萬元,判李男應賠莊男45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