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夫妻兒斷手竟向麥當勞索賠7060萬 詭辯:孩子無價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圖/記者季相儒攝)

▲消防夫妻勒索麥當勞7060萬,高院二審首度開庭。(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新北市消防局預防科隊員蔡一郎、黃櫻惠夫妻,2017年間帶兒子到土城區麥當勞遊戲區,結果兒子跌斷手。2人檢視麥當勞安檢紀錄,竟趁機索討7060萬元的賠償,遭檢方以貪污罪嫌起訴,但一審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1年2月。高等法院二審首度開庭,蔡男竟辯稱「孩子在父母心中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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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於2017年3月間,當時2夫婦帶著當時5歲大的兒子到土城區麥當勞裕民分店,兒子在兒童遊戲區嬉戲時,從溜滑梯末端攀爬護擋時不慎摔傷,右手遠端肱骨骨折。2夫婦花費6700元治療兒子,並利用職權檢視麥當勞的安檢紀錄,最後向麥當勞索討7060萬元的賠償。

麥當勞向檢調檢舉,檢方偵辦後,發現當時蔡男向麥當勞的主管表明身分,並利用職務上查詢「消防安全管理系統」的機會,明確列出麥當勞裕民店和各分店違反消防、建管、都市計畫規定的資料,並檢附於賠償申請書中,提交給麥當勞。

而區區6700元醫藥費的案件,2夫婦拒絕麥當勞賠償醫藥費與承諾改善遊戲區的提議,反而獅子大開口索賠7060萬元。而蔡男之後又稱,可以降低賠償為6000萬元,其中500萬元可以餐券支付。檢方認為2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改認定2夫婦犯下刑法的「恐嚇取財未遂罪」,分別輕判1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4日首度開庭審理,黃女否認犯罪,主張自己當時的角色只是「關心」,並非與丈夫共同犯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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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蔡男也否認犯罪,主張當時孩子哭了20分鐘,「孩子在父母心中無價」,再加上麥當勞絲毫不見改善之意,因此才要求賠償。蔡男還說,這幾千萬對麥當勞來說,「金額不會很大、九牛一毛」,根本「達不到威嚇」的程度,不會是恐嚇取財。法院最後諭知2月間再開庭審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