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空軍少校飛官吳彥霆2018年駕駛F-16戰機參加萬安演習,不幸撞山殉職,吳男父母提告國賠約2200萬元,台北地院判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男父母共466萬餘元。吳父受訪表示,時任空軍督察長黃志偉,曾對他說「吳彥霆有偏離航道」等,但他無法接受此說法「你們都不查,就叫他往五分山上飛」,甚至還說兒子有足夠20秒可飛越,至今他還是無法接受空軍說失事是兒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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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北地院判空軍司令部應賠償空軍少校飛官吳彥霆父母466萬餘元一事,吳彥霆父親16日低調說:「我從來都是支持空軍!」,但2020年2月19日監察院彈劾空軍5人時人在場的他,曾問空服主任張智棟,是否有相關補救濟,得到的說法是「你們就有撫卹、晉階等」,他是因兒子就算晉十階都沒有用,才決定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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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父說,空軍要有長進,不能把責任推給已經粉身碎骨、死掉連屍體都找不到的人,這樣是對哀傷家屬的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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