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為配合嘉義市西區全民運動館興建案,嘉義市政府自2月1日起30天公告公開展覽,經嘉義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4月21日第137次會議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9月14日第998次會議審議通過,於110年12月16日發布實施,歷經11個月完成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個案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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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國民所得提高、健康觀念興起及生活品質提升,國人對運動之需求日益迫切,為落實本市運動生活化、運動普及化之體育政策目標,並提高市民生活品質、提升市民健康體能,減少醫療支出及健保負擔成本,符合民眾對不同類型運動休閒活動之需求,嘉義市政府規劃東區及西區分別設置一座運動館。
位於東區的嘉義市國民運動中心已於107年4月營運,西區全民運動館考量地理位置、交通、用地大小及停車便利性等因素,規劃設置於劉厝地區,範圍西以大富路為界、南以大賢路為界、東以劉厝路、大利街及大富東街為界、北以自強街為界,將學校用地(文小21)以及機關用地(機10)變更為體育場用地(體4),並將部分學校用地(文小21)東南側變更為機關用地(機10)供作未來警察局派出所廳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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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能提供民眾優質且多元之運動及休憩環境,促進地區性公共設施多元化,並落實健康城市之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