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聞照片驚見「熟人」 認出19年前歹徒:他搶過我!

▲▼報紙。(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搶匪透過報紙尋找下手目標並成功得手36萬。19年後,被害人再透過報紙發現了搶匪的身影。(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李姓男子今年初看報紙時,意外發現一張照片裡有個熟悉身影,定睛一瞧嚇到,「這不是搶我錢的那個人嗎!」立即向新北地檢署告發,檢方於近日依強盜罪起訴照片中的郭姓男子。原來,李19年前經營放款生意,照片中的惡煞有跟他借錢,但一見面就開搶,害男子損失3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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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現年36歲的郭男曾是強盜集團首腦,有強盜、殺人、殺人未遂等前科,目前正在監服刑。

起訴書指出,郭2002年底從台南到台北,並在報紙上搜尋借款廣告,再打電話跟刊登廣告的李聯繫,聲稱要借20萬元,後來雙方相約在新北市樹林浮洲橋下的停車場碰頭,郭一到場就拔槍(玩具槍),李男嚇壞,乖乖交出裝有36萬的包包,郭男得手後逃回台南。

19年後,李男在報紙新聞上看到郭男的照片,立即向地檢署告發,檢方重啟調查,由於郭認罪,且說法跟李男幾乎一致,檢方認定他犯行明確,依強盜罪將他起訴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