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大麻供女同事快活 再趁機舌吻襲胸猥褻下場曝

▲桃園市廖姓男子今年2月間邀約女同事在車上共同吸食大麻,事後趁女子精神恍惚之際強行舌吻、襲胸與撫摸下體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桃園市廖姓男子今年2月間邀約女同事在車上共同吸食大麻,事後趁女子精神恍惚之際強行舌吻、襲胸與撫摸下體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廖姓男子今年2月間邀約女同事出遊,後來在龍潭區偏僻道路車上提供二級毒品大麻供女同事施用,廖男見其精神恍惚之際不顧女同事推卻,竟對其舌吻、襲胸,並撫摸其臀部與下體,檢警事後針對鄭男轎車搜索毒品時查出毒品吸食器、研磨器等證物,並查出與女同事強制猥褻之和解書,檢方偵結依轉讓毒品、強制猥褻等罪嫌將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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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37歲的廖姓男子於今年2月17日晚上8時許,開車邀約女同事出遊,開車到龍潭區偏僻小路上,在車上拿出二級毒品大麻,無償提供給女同事共同施用,廖見其吸食後精神恍惚竟起淫念,強行舌吻,撫摸其胸部、臀部與下體等處強行猥褻得逞。

事後,桃園檢警根據線報發現廖男有吸食大麻等毒品,今年3月18日下午2時許據報在廖男住處與車上搜索,取出毒品吸食器3個、毒品研磨器等證物,將鄭男拘提到案;另外還查出,廖男與女同事因強制猥褻簽立和解書等證物。

檢方複訊時,廖男坦承曾在車上無償轉讓大麻給女同事施用,見其精神恍惚進行猥褻,事後曾向女同事道歉、表達後悔、請求原諒並簽立和解書等;女同事證稱,吸食大麻後遭廖強吻、襲胸強制猥褻等行為等事實,並提出2人事後透過Line對話紀錄與和解書等佐證。

檢方懷疑,廖男涉犯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4款以藥劑犯強制性交之罪嫌,廖男則辯稱,並非一開始就以毒品朝女子強制性交;女同事也指稱,當時知道鄭提供大麻,是她協助指引廖到鄉間小路一起施用,避免遭警方追查等事實,檢方偵結依藥事法轉讓毒品、強制猥褻等罪嫌將廖男起訴,至於2人同時施用大麻毒品罪嫌部分則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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