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金自治條例「只為發錢」 北市府:議會僭越行政權

▲國民黨民進黨甲動否決「北市重陽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覆議案。(圖/記者林敬旻攝)

▲國民黨民進黨甲動否決「北市重陽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覆議案。(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會11月時表決通過重新發放重陽敬老金,讓市長柯文哲大為不滿提起覆議案。北市議會22日表決覆議案,最終贊成48票、反對7票、棄權5票,覆議案遭封殺,北市將重發敬老金。對此,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說,議會此舉恐僭越行政權,有違反憲法的疑慮,在收到議會函文後就會提到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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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上任後取消每年發放的1500元重陽敬老金,轉作其他社福措施使用,號稱能給長者超越1500元的福利。但台北市議會在11月通過「台北市重陽節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恢復發放敬老金,不排富但金額由市府決定,推翻柯任內最具代表性的政見。為此,柯文哲提出覆議,還狠嗆藍綠議員集體墮落、為爭取選票而妥協。

法務局長袁秀慧表示,等議會把覆議案的結果發函到市府,就會向行政院提出。這種法案本來就有上級機關在做核定或報備程序,市府認為議案本身有違憲之虞,會依照地方制度法第43條的規定,報請行政院宣告自治條例無效。

袁秀慧說,法律確實是明定在預算案中,議會不得為增加預算的調整,主要彰顯的精神是預算的編列屬於行政權,因此這個案子雖然是透過法律案的方式通過,但是法律本身只為發放重陽敬老金,還是要有預算的編列,「法律案本身恐怕有僭越到行政權的核心領域,所謂行政保留的部分,因此我們才會認為他有違反憲法的疑慮」。

袁秀慧說,也因此這件事市長堅持要提到行政院討論所謂函告無效,否則以後大家很容易就會讓行政跟立法,所以為三權分立互相監督的制度有所衝擊,這也是我們函告無效的討論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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