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油脂類反式脂肪酸 路易莎「無蛋沙拉」標示不合格

▲▼標示不符規定照片-無蛋沙拉。(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路易莎咖啡松江農安門市的無蛋沙拉標示不符規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北市衛生局10月於早餐店、咖啡店、超市及賣場等處,抽驗10件油脂類產品檢驗反式脂肪酸(15項)含量,針對油脂類產品反式脂肪標示進行檢查,查核結果1件不符規定,抽檢地為路易莎咖啡松江農安門市的無蛋沙拉,衛生局已要求業者將違規產品限期改正完畢,並處分負責廠商世達流通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3萬元罰鍰。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衛生局指出,此次抽驗10件油脂類產品,包括1件人造奶油、5件沙拉及4件奶精或奶精粉,檢驗反式脂肪酸 (15項)含量,並進行標示符合性查核,結果1件「無蛋沙拉」產品營養標示反式脂肪含量為「每份:0公克/每100公克:0公克」,但檢驗結果檢出每100公克反式脂肪酸含量為0.33公克,不符衛福部「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每100公克反式脂肪含量不超過0.3公克得以零標示)。

北市衛生局說明,依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食品須於包裝容器外表明顯處以表格方式標示「脂肪、飽和脂肪(或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或反式脂肪酸)含量」,允許誤差範圍為小於等於標示值之120%;若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液體所含反式脂肪不超過0.3公克,反式脂肪含量得以標示為零。

衛生局提及,本次標示不符規定產品反式脂肪酸含量超過0.3公克應依實際數值標示,違反「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規定,已依同法第47條處分負責廠商新台幣3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要求業者將違規產品限期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