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支持明年7月停用保麗龍杯 籲業者即起開始動作

▲▼消基會呼籲業者,即起支停用保麗龍杯。(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呼籲飲料業者,即起停用保麗龍杯。(圖/消基會提供)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環保署預計明年7月起,要求所有飲料店不得提供保麗龍等發泡塑膠材質飲料杯,消基會今(23日)召開記者會,表達對政策的支持與肯定,而保麗龍杯遇熱易釋出有毒物,長期食入累積恐對人體有致癌風險,加上為了海中生物乾淨的生存環境,呼籲業者現在起就開始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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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昨天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預計明年7月起,所有飲料店不得提供保麗龍等發泡塑膠材質飲料杯,連鎖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應進一步提供消費者自備與未自備飲料杯至少應有新台幣5元價差優惠,並得不免費提供一次用飲料杯;消基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表達對政策的支持與肯定,並呼籲手搖飲料業者現在起就拒用保麗龍、塑膠容器。

消基會秘書長徐則鈺表示,根據經濟部統計,2020年台灣手搖飲營業額達978億元,若以一杯平均50元計算,台灣一年販售的手搖飲料高達19.56億杯,若以台北101大樓高度換算,等於一年賣出67萬3819棟台北101大樓高度的飲料杯。

▲▼消基會呼籲飲料業者,即起立即停用保麗龍杯。(圖/消基會提供)

徐則鈺進一步指出,早在環保署公告草案前,消基會就發動志工調查並購買保麗龍飲料杯,隨機調查結果發現,「清心福全」有8家飲料店、「茶の魔手」有3家飲料店、傻瓜冰茶則有1家,至今仍用保麗龍材質當作容器或容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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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董事、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生物化學暨細胞分子生物學科教授麥富德指出,保麗龍杯就是聚苯乙烯發泡製成,遇熱容易釋出苯乙烯單體、多苯環等有毒物質,長期食入累積恐對人體產生致癌風險;部分有顏色保麗龍添加塑化劑或色素,遇到高溫、酸都可能產生致癌物,且丟棄後不易分解,對環境和生物健康都有重大威脅。

徐則鈺與麥富德也呼籲企業經營者,為呼應永續經營國際觀,應該以積極行動力展現愛台灣、愛地球的誠意,現在立即停用保麗龍飲料杯,也呼籲消費者要心疼經常去參加淨灘的家人和朋友,以手中鈔票支持採用環保材質的企業,和企業攜手愛台灣、珍惜全體消費者的健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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