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林姓少年本月18日晚間騎車搭載江姓少女外出,行經龍潭區中正路坑段對向轎車欲左轉,林男為閃避急忙煞車不慎摔車,後座江姓少女被甩出去倒地,頭部重創送醫急救後醫師兩度宣判腦死,家屬哀慟之餘決定捐出少女器官遺愛人間,至於騎車的林姓少年與開車的陳姓婦人則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林少因僅17歲,父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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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均為17歲的林姓少年本月18日晚間8時許,騎車搭載江姓女同學外出,從龍潭區永昌路經美國路轉往中正路三坑段,對向由58歲陳姓婦人駕駛轎車欲左轉,林姓少年閃避不及不慎失控摔車,2人雙雙慘跌在地上,後座江姓少女飛出撞擊頭部,經送往國軍桃園總醫院後再轉送三軍總醫院急救,騎機車的林姓少年則四肢僅受輕微擦挫傷。
江姓少女經三軍總醫院經救治後,本月20日醫師宣告腦死,23日再經醫師第2次判定腦死,家屬討論後決定捐出少女器官遺愛人間。
龍潭警方指出,涉嫌肇事的林姓少年則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地檢署,因林姓少年尚未成年,父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至於陳姓婦人雖未直接碰撞機車,但亦有肇責,警方也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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