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加重侮辱公務員刑責 時力批:民進黨背棄曾走過的街頭

▲▼立法院會28日三讀通過侮辱公務員刑責加重,時代力量黨團遺憾「民進黨背棄曾走過的街頭」。(圖/時代力量黨團提供)

▲立法院三讀通過侮辱公務員刑責加重,時代力量黨團遺憾「民進黨背棄曾走過的街頭」。(圖/時代力量黨團提供)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28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草案,除刪除侮辱公署罪,也將侮辱公務員的刑度提高,改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對此,時代力量黨團表達失望與遺憾,這不但完全背棄歷來眾多社運與民間人權團體之共識,也背棄民進黨曾經走過的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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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黨團28日下午發布聲明表示,今天立法院會在民進黨團的多數優勢下,最後通過《刑法》第140條修正案,雖然刪除了侮辱公署罪,但將「侮辱公務員」罪的刑責,從現行最高6個月,提高整整一倍到最高可判處一年,同時罰則也提高到10萬。

時代力量黨團強調,針對這樣的修法通過,時力黨團表達失望與遺憾,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樣提高刑法「侮辱公務員」罪刑責罰則的修法方向,不但完全背棄歷來眾多社運與民間人權團體的共識,也背棄民進黨曾經走過的街頭,背棄讓民進黨完全執政的社會力量。

時代力量黨團批評,本次修法甚至也與民進黨眾多黨政高層與現任立委過去在立法院的提案修法方向,完全相反。

時代力量黨團指出,依據時力黨團從立法院議事系統上統計,從民進黨仍在野的第八屆到全面執政的第九屆,由民進黨提案刪除《刑法》第140條的相關提案,至少就有8案,其中的提案人與連署人,遍及民進黨過去至今的黨政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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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黨團說,包括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現任高雄市長陳其邁、現任內政部長徐國勇、現任總統府副秘書長李俊俋、前文化部長鄭麗君等多位民進黨籍立委、行政部會首長、地方首長,都曾提案主張要刪除《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及侮辱公署罪。

時代力量黨團說,然而民進黨卻在今天,倒行逆施,反而修法加重侮辱公務員的刑罰,甚至從國民黨威權統治時代到民主化的年代,有多少上街頭的台灣人,受到《刑法》140條侮辱公署與侮辱公務員的打壓和侵擾。

時代力量黨團提及,光是從最近的案例,2014年318學運後路過中正一的行動、2016年爭取大學助理勞權在教育部前的行動、以及今年中壢女老師拒絕不當盤查時,都曾經被以「侮辱公務員」為由被移送。

時代力量黨團認為,這樣在實務上充滿打壓社會運動、鎮壓人民發聲歷史、甚至侵犯言論自由、有違反兩公約之虞的威權遺緒條文,民進黨不但沒有照過去的提案將它刪除,甚至還更加重,時力黨團完全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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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黨團表示,時力黨團將在接下來的會期,依照過去民進黨提案的意旨,重新提案刪除現行《刑法》第140條與第141條,希望能藉此修正和彌補本次侮辱公務員罪加重刑罰的錯誤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