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召妓「壞到一半」看到蟑螂爬!沒爽到要求退款 反遭4人痛扁

▲飯店,旅館,房間。(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阿宏因為不滿房間有蟑螂,因此要求退款,卻反遭痛扁。(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高中生「阿宏」(化名)透過LINE召妓,找小姐進行性交易,但兩人發生關係到一半時,阿宏突然看到有蟑螂在爬,頓時失去所有慾望,後續也沒有射精,而他因為對服務不滿意,因此要求對方退款,否則就要報警抓淫窟,但到達雙方約定拿錢的地點時,阿宏卻遭到對方痛毆。對此,桃園地院審理後,分別判黃姓、潘姓主嫌5月、3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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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高中生阿宏日前在網路上看到性交易訊息,與對方約定以1節40分鐘、2千元的價格進行性交易,但等到性交易完畢後,阿宏則向業者表明該處蟑螂太多,不滿意性交易服務為由,要求對方退款,否則就要報警讓警方查緝淫窟,而黃、潘2人得知後心生不滿,因此夥同另外2名同夥,共同基於傷害、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之犯意聯絡,佯裝應允退款,與阿宏相約在某銀行前面見面,而當阿宏抵達現場時,卻被對方勒令上車。

阿宏見情況不對立即逃跑,沒想到卻遭到4人追趕,並於附近ATM機房內遭到4人拳打腳踢,之後又被4人以拉手、抓頭、抓生殖器、拉背包等方式強押上車,而阿宏為求脫身,因此將背包下交給4人,並趁隙逃脫到附近超商,向超商店員求救,而阿宏本身也因此受到有右側顳部頭皮、右胸部挫傷、右前臂、左手挫擦傷之傷勢。

警方循線將潘、黃2人逮捕到案,兩人於警詢、偵查時均坦承犯行,而至於被控強盜部分,2人則堅決否認犯案並辯稱,是因為阿宏想要白嫖,才會想要教訓對方,而之後也因為沒找到阿宏的人,所以隨手將手機、背包丟棄,並沒有拿走金錢。對此,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出手毆打阿宏並造成其受傷的行徑已經觸法,考量他們已經與對方和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共同犯傷害罪,判處黃男五月徒刑;依共同犯傷害罪,判潘男3月徒刑。